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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帮助我们找出问题——别再让“死飞”背锅了

2024-03-29 20: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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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性帮助我们找出问题——别再让“死飞”背锅了在越来越多的自行车被汽车、电瓶车取代的当下,本身受众不算多,近几年才算在国内逐渐兴起的死飞文化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免显得陌生。无知与想当然的后果总不是那么乐观,加之一部分主流门户媒体的不当宣导,使“死飞”格外不受待见。

  正如18岁少女骑“死飞”坠亡,公众除了关注事件本身外,所谓的“死飞”也在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下“成功”拉到仇恨,一时间哗然,口诛笔伐,好不热闹。

  “死飞”实际是固齿自行车的别称,指的是具有单片固定飞轮的自行车,这类自行车由于飞轮直接固定于花鼓之上,无法自由旋转,因此踏板在行进过程中始终保持旋转状态。死飞可以通过反向踩踏辅助制动,但这并不代表死飞是不安装刹车的,无论是否安装刹车,都不影响该辆车是否归属死飞的界定。

  死飞的身份不直接与在公共道路上骑行的合法性挂钩,此线 自行车安全要求》,在公共道路上使用的自行车需要满足具有两个制动系统(即具有前后刹车)的硬性条件,而在我国,固定飞轮不算制动器,因此没有加装刹车的死飞车上路是违法行为,即使是只加装一个刹车的死飞也不符合规范。

  这里就很明确了,死飞不能上路是因为其不符合具有两个制动系统的硬性条件,而不是因为它的固定飞轮,即便国内部分地方路政部门专门出台地方性规章禁止死飞上路,至少在大的法律框架下,死飞的固齿结构是没有被禁止的,“法无禁止即可为”的道理相信大家都能理解。

  回到温州坠崖案,死者生前发布的照片已清楚的说明了该辆自行车只具备单一刹车,是不被允许在公路上使用的,结合车辆来源是死者同学于当地某车行购入,该车行销售此车辆属于违规行为,而媒体报道的新闻标题则应该是女生骑违规自行车坠崖身亡,原标题中体现“死飞”这一符号具有明显指向性,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关于“死飞”的合法性界定,目前世界不同国家的法律都有不同解释,笔者选取其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与各位分享。

  —公路上允许使用的自行车必须具备两个刹车,两组灯,数个反光片和车铃。然而这项法律很少被强制执行,各种各样非官方许可的自行车是相当常见的。

  —所有自行车都要求在前后轮装备刹车,配备反光片和车铃。波恩的一所当地法院承认固齿结构属于一种合乎规范的后刹车系统,但在柏林,针对固齿自行车的高调打击源于警方将其描述为一个危险趋势之后控制的行为。

  —踏板自行车(结构及使用)规章1983要求踏板自行车“如果一个或以上的车轮不能独立于脚踏自由转动,仅需要装配一个前轮刹车系统”。只有活飞自行车强制要求装配后轮刹车。

  —在许多地方,在公路上使用无刹车的自行车是非法的,但是这一措辞容易被曲解“……就像必须装配能够使人在制动轮滑行在干燥、平整、清洁的路面上时良好操控骑行……”部分人就会认为脚刹和固齿刹车也合乎规范并为之争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禁止无刹车自行车的零售-但有一例外,就是“场地自行车”(……一种使用管胎升博体育、单盘、固齿结构,专门设计贩售用于竞赛的自行车)。

  笔者始终坚信认识与理解是消除误会隔阂的最好途径,鉴于国内复杂多变的道路环境,从安全角度出发,不建议在开放道路上使用死飞,但大家大可不必谈“死飞”色变,死飞同样是骑行文化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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