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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下月开始实施

2024-08-23 06: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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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下月开始实施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清远教育设施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已明显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的趋势,导致城镇中小学建设滞后,中小学“大班额”现象严重。

  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日前,清远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清远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提出新建居民区需配建教育设施的,要与居民区建设同步进行。对于建设单位移交的配建教育设施,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相关部门及时接收,并根据学位需求情况及时投入使用。《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此,《规定》明确了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还明确了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去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管理活动,以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规定》指出,现有或者预留教育设施用地范围内不得兴建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升博体育

  严格控制征收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和场地。因公共利益确需征收的,应当征得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划重新建设。原学校、幼儿园的占地面积未达到标准化学校、规范化幼儿园基本标准的,重建时应当达到该标准。

  此外,现有公办学校、幼儿园因停办、合并、分立或者搬迁等原因,需要对用地进行调整的,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财政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提出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目前,清远教育设施建设进度依旧存在与城市发展不匹配现象,学位紧缺问题常年存在,基础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例如,中心城区近3年来陆续新建了新北江小学、凤翔小学、新三角小学、飞来湖中学,扩建了后街小学、东城中心小学、东城莲塘小学,增设了田家炳实验中学小学部,但所有新增的学位都迅速满员。预计到2020年,清城区小学学位缺口为17820个,初中学位缺口7500个。

  为此,《规定》指出,要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居民区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新建居民区需要配建教育设施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

  毗邻现有教育设施或者教育设施预留用地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间距、消防、安全和环保等要求,不得影响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的实施,不得妨碍教育设施的采光、通风,不得危害学校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

  对于需要将配建教育设施移交给辖区政府的居民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辖区政府提交书面移交报告和移交材料,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为确保有足够的教育设施供应,须解决教育设施用地不足的问题,《规定》明确了教育设施用地要明晰产权、专地专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教育设施用地性质,因公共利益确需征收的应当按照标准规划重建等内容。

  《规定》指出,教育设施建设应当功能分区合理,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按国家规范配置无障碍设施,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使用和安全。学校、幼儿园周边应当有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学校、幼儿园毗邻的主干道应当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安全通行。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应当设置规范的警告、限速、禁鸣、让行等交通标志、标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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